各生产单位,请认真学习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四川省地矿局二○二地质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四川省地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川地矿办[2019]64号)的通知要求,经队研究,在全队范围内迅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队《2019年度安全(环保)工作安排意见》(川地矿202队[2019]1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城乡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川地矿202队[2019]17号)文件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伤亡事故、有效预防一般性工作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促进“平安地矿”的建设,确保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方式
1.队级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检查。由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
2.队技术安全科常态化全面监督检查,二级实体自查。要求各实体每月对项目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
3.各生产项目部(机台、班组)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项目部(机台、班组)严格开展日检,按规定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队《2019年度安全(环保)工作安排意见》(川地矿202队[2019]1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城乡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川地矿202队[2019]17号)等情况。
2.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二级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等。
3.检查各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地灾治理和建筑施工(泸州市沱江二桥至沱江三桥南岸绿道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抢险救灾工程,屏山县太平乡东池庄滑坡治理工程,平昌车站加油站地基处理、填方边坡治理工程,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抢险救灾项目,金秋大道K3+100-K3+200段边坡治理工程):
(1)加强资质管理,严禁资质挂靠、严禁转包、严格分包,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加强边坡及地质治理安全风险动态评估、监测预警、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劳保用品、警示标志、保险等管理。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危险源进行LED安全风险评价,评价出安全风险高的危险源应做好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于风险较高的危险源要有专人监控并做好交接班的记录。
(4)完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学习、演练,并且预案要与地方相衔接。
2.地质勘探
严格按照《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5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安监[2011]70号)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2]261号)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并不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规范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非煤矿山(水泥厂矿山)
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2号)执行,做好矿山恢复生产的前期安全管理工作。
4.危险化学品(检测中心)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管、领取、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健全使用台账,保管实行双人双锁方式,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放室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汽车运输
做好车辆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宣教工作。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和车辆带病行驶,严禁“三超”等违规行为,驾乘人员要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各单位严禁私车公用和租用非营运性车辆。
6.消防安全
严格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消防工作。宜宾队部生活办公区及巡场留守处重点检查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停放在楼下充电、杂物乱放等隐患;项目生产现场切重点检查森林防火、消防器材配备、人员教育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从2019年4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4月)
按局、队工作部署安排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隐患排查阶段(5月至7月)
按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层级的检查组,对照 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3.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底)
在二级实体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队将组织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按“五落实”要求,立即彻底整改。
要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和应急值守工作。
4.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力求实效。要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监督考核。各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队将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规范信息报送。各实体在每月28日前向队技安科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小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2019年12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019年4月至 月(累计)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项 目 | 检查执法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
组织检查组 | 其中暗访暗查检查组 | 检查项目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共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 |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整治违规违章行为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取缔 | 处罚罚款 | 问责曝光责任单位个人 | |||
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
(个) | (个) | (个)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起) | (起)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家、人)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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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灾治理和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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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勘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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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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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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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汽车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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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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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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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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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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