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资金回笼,加强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根据《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办法》,11月2至3日我队组织召开推进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工作会。
收款工作办公室和督办组分别与施工公司、岩土公司等8家二级实体、2个撤并重组单位进行了对接协调和督导,要求各单位对应收账款台账进行再核对、再梳理,明确“一笔一策”催收方案和措施,按照“实事求是,动态跟踪;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拟定时间表,责任落实到人,发扬“一抓到底,锲而不舍”的钉子精神,加快账款催收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实体一要把收款视为“投标签约―组织实施―结算收款”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特别重要的一环来对待,落实专人催收,最终体现职工劳动成果;二要及时办理完工项目的结算,趁热打铁,及时收款,预防形成新的呆账、坏账;三要增强资金时间价值意识,主动与经营科、财务部对接,动态提供真实信息,确保信息对称,做好应收款台账更新管理工作;四要提高时效意识和证据意识,抓好应收账款的时效管理,通过电话录音、拍摄上门对账追讨视频、邮寄对账单和询证函、必要时发出律师函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询证工作,妥善保管好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有效证据;五要认真清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项目尾款,安排专人到期清收;六要做好坏账损失报损工作,对自身原因或业主倒闭破产等因素导致的长期挂账又无法收回的小额资金,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在取得有效证据的前提下,申请一次性核销,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七要认真做好收款责任人和对方经办人联系人的通讯信息管理,若因人事调动、岗位变动,必须及时办理交接工作,确保债权延续;八要对那些长期恶意拖欠、拒不付款的大额资金,在充分评估经济性、可行性的前提下,果断运用法律武器追讨维权;九要严守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项目和资金信息,更不得收款不归公,出现坐收坐支、挪用、私分私吞公款的违纪违法行为;十要对积极收款、遵规守纪、成成效显著的职工,根据大队相关激励政策分类按收款比例予以奖励。